(一)收集电子证据时,要及时对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进行截屏、拍照,有条件的话可以进行公证,以固定证据。
(二)收集视听资料需注意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可在公共场合或自己家中收集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视频、音频。
(三)寻找了解出轨情况的邻居、朋友等获取证人证言。
(四)留意出轨方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书面材料并妥善保存。
(五)若有警方介入,保留抓嫖记录、出警记录等作为有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