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人在权利人发出的询证函、对账单、确认书、欠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能否认定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2条(2008年8月21日,法释〔200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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