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那种为了满足夫妻一起生活的需求而欠下的债务,就比如买房子的贷款,还有家里日常消费的贷款之类的,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分配这些债务的时候,一般先是用夫妻的共同财产去清偿。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着清偿;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比如说,假如夫妻共同债务是 10 万元,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 8 万元,那肯定是先用这 8 万元去清偿债务,剩下的 2 万元就由夫妻双方去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好,那就得让法院来判决。
这里得特别注意,要是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以个人名义去欠的债,而且这个债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这个债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由欠债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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