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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管辖地的问题

民间借贷的管辖地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这个原则。

也就是说,得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合同里面对管辖法院有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就按照约定来办。

比如说,被告的住所地在 A 地,那 A 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 B 地,并且和住所地不一样,那 B 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要是合同约定由 C 地的法院来管辖,而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就由 C 地的法院来管辖咯。

不过,得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像借贷双方关于管辖法院达成的协议要是无效之类的,就会影响管辖地的确定。

在实际处理的时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到底该由哪个法院来管辖。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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