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其交强险外的赔偿责任,督促其履行义务。协商时可告知拒绝赔偿可能面临的诉讼及强制执行后果,争取达成赔偿共识。
(二)协商无果后,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维修清单等证据,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对方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用于赔偿,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