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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异议管辖权

申请异议管辖权,就是当事人觉得受诉的法院对这个案子没有管辖权,然后就向法院提出要改变管辖法院的申请。

一般得在提交答辩状的那段时间里提出来。

要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见,就可以给受诉的法院递交一份书面的异议书,把自己的异议理由说清楚,像这个案子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范围,或者管辖的约定不清晰之类的。

法院,就会去审查这个异议。

要是异议是合理的,就会裁定把案子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异议不合理,那就裁定驳回。

这里得注意,不同种类的案子在管辖权的规定方面可能不太一样,像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还有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等。

所以在申请异议管辖权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子的实际情况来操作,这样才能保证申请是合法有效的。

最新修订: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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