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有限责任公司,它会用自己的全部资产去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股东,就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给公司承担责任。
要是公司的股东没有如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之类的情况,那就在没出资的那个范围内,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来给公司承担责任的。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没法证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那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债务承担这个事儿上,还得考虑债务的性质。
比如说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所有的债务人,或者其中任何一个人来承担全部的债务;要是按份债务,各个债务人就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份额来承担债务。
总而言之,得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还有股东的出资情况等这些具体的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以及范围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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