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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法经营罪是这样的:要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存在以下这些非法经营的行为之一,把市场秩序给扰乱了,并且情节还很严重的话,那就得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同时处以或者单独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就得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没有经过许可就去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被限制买卖的物品;第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第三,没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就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第四,其他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扰乱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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