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主要有这四大特征。
首先说主体很特殊,一般就是那些投标的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要不就是投标的人和招标的人一起串通投标。
其次,主观方面那是故意的,投标的人就是为了能获取非法利益,然后互相串通投标报价,这样就会损害到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者的利益。
再看客观方面,那就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跟招标人串通投标,对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就像投标人之间会约定好把投标报价抬高或者压低,或者在类似项目里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之类的。
最后,它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既把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给侵犯了,又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秩序给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