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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议

对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议,主要是和仲裁裁决的合法性以及可执行性等方面有关。

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觉得仲裁裁决有法定的不予执行情形,像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规定,裁决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等等,那他们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院会对这些申请进行仔细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就会裁定不执行这个仲裁裁决。

在提出异议的时候,当事人得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以此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并且,法院也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判断,目的就是要保证仲裁裁决既公正又合法。

总的来讲,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议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不过得满足法定的条件,并且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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