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房产证上加了名之后,要是离婚了,房产分割一般是这么处理的。
要是加名的行为被认定成了赠与,并且没明确说份额是多少,那就当作是夫妻共同共有,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平均分割。
要是加名的时候已经约定好了份额,那就按照约定的份额来分割。
要是加名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出的资,那这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得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
不过,如果加名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出的资,而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那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能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到底怎么分割,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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