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女方投保时,若为普通保险,离婚时可分割保单现金价值。
(2)当保险具有人身属性,比如以女方生命健康为标的并指定女方为受益人的重疾险等,会视为对女方赠与,已缴保费一般不能要回。
(3)若是投资型保险,因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够要求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或剩余保费。
(4)以个人财产为女方交保险,且无特别约定,通常难以将保费要回。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提醒:
离婚分割保险财产情况复杂,不同的保险类型和缴费方式处理办法有别。建议详细咨询以获得针对性法律建议。
(一)判断保费性质:理清为女方交保险的钱是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为共同财产,投资型保险可在离婚时要求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或剩余保费;具有人身属性且指定女方为受益人的保险,保费一般难以要回。若为个人财产且无特别约定,通常也不能要回。
(二)尝试协商:先与对方友好沟通,就保费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等问题达成一致。
(三)起诉处理: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用共同财产为女方投保,属投资型保险,离婚可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或剩余保费;若是有个人属性像以女方生命健康为标的且她为受益人的保险,通常算赠与,保费难要回。
2.用个人财产给女方交保险,无特别约定也难要回。
3.遇到此类情况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结论:
离婚时给女方交保险的钱能否要回需视情况而定,可能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可能无法要回。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不同。若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女方投保,对于投资型保险,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或剩余保费;而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如以女方生命健康为标的且指定女方为受益人的重疾险等,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已缴纳保费通常无法要回。若用个人财产为女方交保险且无特别约定,通常也难以要回。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对离婚时保险财产分割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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