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农户仅仅拥有其使用权。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事宜:倘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依据“地随房走”这一原则,房屋作为农户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通常,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倘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当继承了房屋后,也就相应地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然而,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
因为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它是为本村集体成员提供居住保障的一种福利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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