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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和一般地域管辖是相对的哦。

常见的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定如下:在合同纠纷方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合同没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那就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而在保险合同纠纷中,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那么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也都可以管辖。

这些特殊地域管辖规定,就是为了依据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与地域的关联因素,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这样能让案件审理更便捷,也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呢。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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