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完成注销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股东是可以进行要债行为的。
倘若公司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当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此时若债权人主张其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将会依法给予支持。
再者,要是公司的注销是在合法清算之后进行的,并且在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完公司剩余财产后已没有剩余部分,那么股东就没有权利以自身名义去索要原公司的债权了,这是因为债权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理。
总而言之,股东是否能够进行要债,主要取决于公司注销时的具体状况以及是否严格遵循了法定的清算等相关程序。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