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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界限

逃税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主观故意以及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和比例方面。

从主观上来说,必须要有逃避缴纳税款的故意,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应该交税,却故意不去交或者少交。

当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比较大,并且占到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时,就会构成逃税罪。

这里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 1 万元以上,同时要占各个税种应纳税总额的 10%以上;要是数额达到 5 万元以上,并且也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 10%以上,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要是既不补缴应纳税款,也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这就属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这种情况,就应该被追诉。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像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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