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交通事故里,就算无责方也能够请求对方赔偿自己因为这场事故而遭受到的损失,像车辆维修的费用、医疗方面的费用,还有财产损失之类的。
无责方得提供像维修发票、医疗单据之类的相关损失证明。
对方,得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财产损失最多赔 2000 元,医疗费用最多赔 18000 元,死亡伤残最多赔 180000 元。
要是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那双方就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
无责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
要是协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法来判决。
总之,无责方有权利要求赔偿,应该积极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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