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生产植物的方法符合特定条件时,是能够被授予专利的。
倘若采用非生物学的方式来生产植物,像借助物理、化学手段培育植物新品种的那种方法等,就有获得专利的可能。
然而,要是主要运用生物学方法去培育植物新品种,比如常规的杂交育种方法等,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植物新品种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不过植物新品种自身可以通过专门的植物新品种权来予以保护。
必须要留意的是,被授予专利的生产植物的方法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专利法所要求的特性,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专利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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