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方便,把本单位的资金给弄到自己手里用,或者借给别人用。
要是数额比较大,而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还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拿去搞非法活动,这就构成这个罪。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主体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董事。
主观方面那肯定是故意的,就是明知道这样做不对还去做。
客体,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权。
客观方面,就是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把单位的资金挪给个人用或者借给别人之类的行为。
要是哪个董事涉嫌犯了挪用资金罪,公司就得赶紧把这事告诉公安机关。
这个董事可能就要受到刑事处罚,像拘役、有期徒刑之类的,还得被罚钱。
而且单位也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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