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明确规定,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从宣告无效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商标局对于和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是不会予以核准的。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是为了切实保护相关公众的利益。
倘若你的商标申请遭遇此种状况,那就必须耐心等待这个期限结束之后再去申请。
当然啦,如果你的商标具备足够的区别性,属于与被无效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的特殊情形,那你就可以向商标局提供充足的证据,像是独特的设计元素啦,或者是不同的商品、服务类别等,以此来证明它不会与原来无效的商标产生冲突,进而争取商标局的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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