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属于渎职类犯罪范畴。

犯罪主体方面来说,主要是那些肩负着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当他们接到被拐卖、绑架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请求,或者收到他人的举报时,如果未能实施解救行动,就有触犯该罪的可能。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此罪,需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是否存在确实应当进行解救的情形,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解救的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故意不实施解救的主观故意等。

倘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此罪,那么他们将遭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这充分体现了刑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重视,同时也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自身职责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被拐卖、绑架妇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救。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