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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先予执行什么意思

仲裁裁决先予执行乃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执行制度。

仲裁程序里,一旦符合特定条件,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庭便可裁定先行执行。

从条件方面来讲,一般是诸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之类的案件,并且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了,要是不先予执行,那将会对申请人的生活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此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地对申请人的权益予以保障,防止其在冗长的仲裁程序过程中,由于缺乏必需的资金(就像那种急需工伤医疗费等情形)而陷入窘迫的境地。

然而,倘若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定的,之后法院会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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