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求,亦或是为了共同生活的目的而进行经营活动所引发的债务。
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双方协议离婚时,能够对债务的分担方式作出约定。
然而,这种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
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某笔共同债务由一方来承担,债权人依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该债务。
倘若一方偿还了超出自身应承担份额的债务,那么其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而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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