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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当罪犯获准假释后,从监狱释放,回到社会,并不是代表没事了,假释是有考验期,只有在假释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发现犯罪的,才算真正没事。

而假释考验期,就是罪犯剩余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而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罪犯。

由此可见,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再犯新罪的,是不能构成累犯的,因为其刑罚实则仍没有执行完毕。

按照刑法规定,对此类罪犯是需要结合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进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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