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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