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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

在四川,关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巨大”有着明确标准:倘若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要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数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倘若挪用本单位资金去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一旦涉及到此罪相关事宜,首要得明确是否存在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主体,像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接着要判断资金的用途,比如是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还是仅仅超期未还等情况,同时要精准确定数额。

要是遭遇此类法律问题,务必尽快停止挪用行为,积极去弥补单位的损失,这在量刑时很可能会被当作从轻情节来考量。

倘若情况较为复杂,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让他们为自己进行辩护。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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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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