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
若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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