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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庭法官回避

具体要看案情和法院案件数量来确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法律只对审限有相关的规定;

1、如果案情复杂,则按普通程序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2、如果案情简单,则按简易程序审理(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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