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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未遂怎么判

家庭暴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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