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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自首和立功

(一)共犯人在自首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二)法律效果不同: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之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68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删除关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条款。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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