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公司破产相关诉讼要依据不同程序阶段处理。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不能提起要求公司个别清偿的诉讼,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若对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有异议,或者认为管理人履职不当,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起诉。
2.若公司未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可按普通民事诉讼流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求多为返还投资款、赔偿损失等,同时要提交投资合同、资金交付凭证等证据。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正在进行的针对该公司的民事诉讼会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由破产法院统一处理或继续审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债权人要及时关注投资公司破产程序进展,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按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避免因个别清偿诉讼不被支持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2.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起诉前应准备充分证据,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3.对于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工作,等待破产法院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