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所获收益,倘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离婚之后才得以取得,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就好比婚内进行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即便到离婚之后才实际到账,依然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等方面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之时,如果未曾对这部分婚内收益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之后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倘若双方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已经对婚内收益的归属作出了明确的约定或者判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判定来执行。
所以,重点在于要弄清楚该婚内收益的性质是否已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以及之前是否已经有过相关的处理。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