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有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且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协议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如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该协议便是有效的。
但需注意,因隐名股东未对外公示其股东身份,这种转让无法直接对抗善意第三人。
倘若代持股协议本身无效,像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况,那么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此外,若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存在毫不知情且不同意转让股权,这将对转让协议的实际履行及效力产生影响。
总之,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受多种因素制约,需综合考量各方面情况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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