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费用原则上与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致,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交纳,上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预交上诉费。
法律解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上诉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五十元等;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交纳,像离婚案件、人格权案件等都有相应标准。上诉人要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若逾期未交,且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或申请未获批准,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这意味着当事人若想通过上诉维护自身权益,就需及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用。如果在上诉费用方面有疑问,或者不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流程,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上诉权利的正常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