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这件事上,如果是父母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通常会被当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那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才是个人财产,可要是没有特别说明只赠与一方,只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意味着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然而,如果父母出资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清楚地表明这是借款或者其他性质的款项,那就得按照协议的内容来确定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关的权益。
比如说,如果是借款,那么夫妻双方就有承担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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