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不予批捕决定存在异议,需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倘若觉得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批捕决定有误,便可申请复议。
倘若其意见未被采纳,还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而对于被害人一方,倘若对不予批捕决定不满,能够向作出该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其重新审查。
这是因为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有可能对被害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等权益产生影响,所以法律赋予了被害人申诉的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必须明确,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是综合考虑了相关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以及案件证据等多方面因素后才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