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女童被虐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抚养权争夺中证明虐待事实和伤害程度。
(二)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积极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教育背景等。
(三)可以寻求社会支持,如儿童保护机构、妇联等,让他们为女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也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涉及被虐待女童抚养权判定时,法院同样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