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约定在法律范畴内颇具争议。
从法律视角出发,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是否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等法定要素。
一方面,此约定极易被视作对女方婚姻自由权的束缚。
另一方面,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全方位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而非仅仅依据这样的协议约定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倘若已然签订了含有此类条款的离婚协议,当女方在再婚时遭遇抚养权变更的情况,她完全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院会秉持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重新审视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