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作出裁决的时间并非固定,而是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仲裁庭需在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倘若案件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延期,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便可延期,并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倘若存在特殊情况,还需再次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方可进一步延长裁决时间。
在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倘若部分事实已经清晰明了,那么就可以针对这部分先行作出裁决。
此外,在商事仲裁领域,不同的仲裁机构有着不同的仲裁规则,这些规则对于裁决时间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所以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根据所涉及的具体仲裁机构的规则来确定裁决时间。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