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了解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如生态环境受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的损失、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调查等合理费用,在诉讼中明确主张。
(二)关注鉴定评估。若有条件,申请专业的鉴定评估,鉴定需遵循科学规范方法,其意见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三)无法鉴定时的应对。若无法进行鉴定评估,要准备好能证明案件具体情况的材料,让法院结合案情酌定赔偿金额。
(四)积极举证。在诉讼中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身损失以及该损失与被告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