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具备协议约定债务归属个人的权利,此权利归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范畴。
依据《民法典》,夫妻能够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样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并非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举例来说,倘若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背负债务,而债权人并不知晓夫妻间关于债务归个人的约定,那么夫妻双方依然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承担了债务的那一方,是可以依据之前的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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