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保险公司对人员伤亡进行赔偿,要确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同时明确人员伤亡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比如投保交强险后,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亡,就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二)对于商业三者险、意外险等,需保证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且事故原因不在免责范围内,这样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赔付。
(三)要避免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保险公司不赔偿,不能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