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与一家建材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了一间门面做橱柜生意。在结清有关花费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金)退还乙方;若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发生损坏,甲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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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调解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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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商定的违约金过高为因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出导致的损失30%为准则适当减少;当事人以商定的违约金低于导致的损失为因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导致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无商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量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能够参照以下准则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限定的金融组织计收逾期借贷息金的准则计量。逾期托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托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组织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准则确定。

2018-12-25 11:5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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