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房屋面积误差的数字,是两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上面有商定的,你能够仔细查看您的购房合同相关限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限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置方式。所以应该是有商定的!
2、合同未作商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置: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买受人提议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息金。
2018-12-21 00:12: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