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跟朋友借债四万,打了张借条给朋友,他把撕毁的借条拼凑好,再次按照借条来跟我索要欠款,这种事情我该怎样处置

陕西 - 榆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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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务团

地区:陕西 - 榆林

债务证据证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限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券;无书面借券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有上述要求的诉讼,裁定不予受理。债务诉讼时效只有二年,在二年之内如不诉讼,又无充足证据证明你向其主张了债权,则胜诉权消灭。

2018-12-08 04:2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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