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个干部办了一张信用社的银行卡,用我自己身份证办的。我想问,如果那个干部受贿被查到钱都是往我给他办的银行卡里,会不会构成是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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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干部办了一张信用社的银行卡,用我自己身份证办的。我想问,如果那个干部受贿被查到钱都是往我给他办的银行卡里,会不会构成是我犯罪?

受贿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自首立功、退赃能够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能够争夺判缓刑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财物,或者违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做法。《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财物的,或者违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限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限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缓刑,是指对冒犯刑律,经法定流程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做法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组织在肯定的考验时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规则。《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孩子的妇女和已到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无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能够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时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范围、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18-12-07 18:0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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