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积累多年经验。他是律所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执业期间,他承办案件数量众多,累计逾10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出色。
经典刑事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辩护技巧,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李某涉黑案中,他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最终使案件定性发生转变,李某仅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和陈某猥亵罪案中,他也分别为当事人获不起诉和缓刑的有利判决,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寻衅滋事辩护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他还为蒙Xx提出多项量刑情节,如自首、获得谅解、初犯偶犯等,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综合办案成果
尽管法院最终认定七名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案发后七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以及相互谅解等因素,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在该案中的辩护工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以及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懈努力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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