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奏效。
2、依法成立的合同,需要签订合同的两方需要有民事做法本领。
3、签订的合同属两方自愿签订,且不存在法律限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限定。
5、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平等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换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不得撤销。
2018-11-03 23:25: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