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劳动事项给他人,但工人代表人冒充其他工人签名把钱领走了12000元,但公司与工头之间又未签有劳动承包合同.报案派出所不受理,请问此种案件是侵占他人财产还是不当得利?该怎样处置?

河北 - 唐山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答疑法务

地区:河北 - 唐山

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大意、误解或犯错所导致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10-29 03:09: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