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驾驶者,因失慎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于今已有五天之久,我去交警队去取车想修一修,可是交警说必须扣留十五天方可放车,是这样吗?

辽宁 - 沈阳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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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道路法规的有关限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意外车辆和机敏车行驶证的时限为20日;
20日内不能完成检验、判定需要延时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准许能够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意外车辆除检验、判定外,不得使用。检验、判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意外车辆和机敏车行驶证。
因此,通常情况下,意外车被扣的时限不应超出25天;
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准许延长检验、判定时限的情形下,意外车被扣的时限不应超出35天。

2018-10-20 08:0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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